石河子大学关于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药学院

发布时间: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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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

各有关学院:

经学校研究,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分四批进行(详见附件日程安排),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二)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各阶段的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一批次进行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匿名送审,且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送审。

(四)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匿名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答辩资格审查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送审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讨论学位申请事宜。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在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持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学位论文初稿一份(封皮上均须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申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对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系统内确认(包括完成课程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开题时论文与目前论文是否一致、导师意见、论文初稿是否完成、学费是否交齐、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等),博士研究生除在学院进行审查外,还需本人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论文初稿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论文评阅。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平台送审匿名评阅。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要求其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导师评阅表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届时未上报评阅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此次论文评阅且本学期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送审工作。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必须按照研究生院网上最新公布的石大校办发〔2021〕25号《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与写作规范》书写。

(五)学位论文答辩工作(5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请,5月20日-5月27日完成答辩,请秘书老师们在5月19日前完成专家确认信息)。

各类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该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博导;校外专家至少2位,且不少于1位博导,提倡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两方面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中至少1位来自校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4.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办法执行。

5. 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3天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6. 各学院、学位点在研究生答辩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学院备案,兵团学位办将组织抽查。

7. 答辩决议在答辩当天填写,不能涂改

(六)认真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各秘书组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会议前两天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时间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务必提醒研究生接到本通知后,到2024欧洲杯平台官网上下载最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相关材料下载链接地址如下:

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


相关表格,请参照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http://yaoxy.shzu.edu.cn/2022/0216/c1204a165923/page.htm

2.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批材料(需要学生填写)http://yjsh.shzu.edu.cn/2020/0924/c9081a148273/page.htm

3.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审批材料(需要学生填写)http://yjsh.shzu.edu.cn/2021/0624/c9081a159312/page.htm

4.申请学位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执行《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与写作规范》 http://yjsh.shzu.edu.cn/2021/0315/c9076a154304/page.htm,且均须 通过“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机器人-论无忧”系统的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


5.答辩需要提交材料(提前5天交材料及线上申请):

5.1 秘书需要完成的:

(1)海报(提前5天上公示、线下张贴)。

模板:

(2)答辩时间安排表(提前5天提交给研办):

下载网址:

(3)答辩资格审查(每位专家1份):

(4)

(5)

(6)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a3平开打印):

5.2 研究生需要完成的是(提前3天提交):

(1)毕业论文纸质版(线下专家 1份)、电子版(线上专家),提前3天送至专家手上;

(2)

(3)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骑马装订,注意日期除了答辩日期外,其他日期先不要填写,导师签字后,现场需要答辩委员会签字)

(4)修改意见查存表(别忘了写上学号)

各学院须指导正确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以上材料不得涂改,材料填写须符合时间逻辑,材料前面的签署时间不得晚于后面的签署时间

5.3 答辩相关的学校文件(请秘书注意查阅)


四、时间安排

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石河子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联系人:沈蕾  常权威    联系电话:0993-2057980

  

附件:石河子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石河子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一、2022年上半年日程安排表


序号

事宜

3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6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备注

药学院

1

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28日-4月8日前

学院组织

3月10日前,个别不通过的,4月2日前。

2

学位论文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4月10日前

按学校检测文件要求组织

4月5日12:00收集论文

4月8日12:00前个别研究生的查重

3

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

4月11日-4月15日

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填写答辩前审批材料

4月11日,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提交;4月12-13日系统审核。

4

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报并送审

*

4月16日-4月22日

学院完成送审论文提交,学校完成送审

4月14日12:00前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版

5

完成论文平台匿名送审,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

*

4月23日-5月20日

学院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组织安排答辩专家

8月15日/10月20日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

8月16日/10月21日前12:00前答辩专家信息,上传至系统

6

学位论文答辩

*

5月21日-5月27日

学院做好指导,如实正确的填写答辩相关材料

5月18日,答辩材料的填写指导(班会及秘书工作委员会)

7

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6月2日前

管理系统研究生上传终版论文,授予数据核对(学位上报信息),学院完成审核

5月30日,答辩后毕业论文修改终版提交,进行查重等。

8

召开学院分委员会

3月10日前

6月3日前

学院完成系统学位申请审核

 

9

召开校评定委员会

3月20日前

6月10日前

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审核

6月6日-6月8日,答辩后材料的提交完毕。

   *备注:3月份仅针对已通过答辩,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进行学位申请。

  

二、2022年下半年日程安排表


序号

事宜

9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12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备注

药学院

1

学位论文预答辩

7月1日-7月15日

9月1日-9月15日

学院组织

7月6日/9月5日前,个别不通过的,7月15日/9月15日前。

2

学位论文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7月16日前

9月16日前

按学校检测文件要求组织

7月10日/9月10日12:00前收集论文;

7月13日/9月13日12:00前个别研究生的查重。

3

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7月17日-7月19日

9月17日-9月20日

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填写答辩前审批材料

7月11日/9月8日,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提交;7月17-18日/8月17-18日系统审核。

4

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报并送审

7月20日-7月22日

9月21日-9月24日

学院完成送审论文提交,学校完成送审

7月20日/9月21日12:00前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版

5

完成论文平台匿名送审,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

7月23日-8月20日

9月25日-10月24日

学院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组织安排答辩专家

8月15日/10月20日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

8月16日/10月21日前12:00前答辩专家信息,上传至系统

6

学位论文答辩

8月21日-8月25日

10月25日-11月1日

学院做好指导,如实正确的填写答辩相关材料

8月18日/10月21日,答辩材料的填写指导(班会及秘书工作委员会)

7

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8月30前

11月10日前

管理系统研究生上传终版论文,授予数据核对(学位上报信息),学院完成审核

8月28日/11月8日12:00前,答辩后毕业论文修改终版提交,进行查重等。

8

召开学院分委员会

9月5日前

11月15日前

学院完成系统学位申请审核

 

9

召开校评定委员会

9月15日前

11月25日前

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审核

9月6日-9日/11月21-23日,答辩后材料的提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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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关于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0

发布人:

药学院

浏览量:

1526

字号: 

各有关学院:

经学校研究,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分四批进行(详见附件日程安排),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二)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各阶段的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一批次进行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匿名送审,且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送审。

(四)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匿名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答辩资格审查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送审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讨论学位申请事宜。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在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持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学位论文初稿一份(封皮上均须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申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对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系统内确认(包括完成课程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开题时论文与目前论文是否一致、导师意见、论文初稿是否完成、学费是否交齐、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等),博士研究生除在学院进行审查外,还需本人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论文初稿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论文评阅。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平台送审匿名评阅。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要求其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导师评阅表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届时未上报评阅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此次论文评阅且本学期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送审工作。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必须按照研究生院网上最新公布的石大校办发〔2021〕25号《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与写作规范》书写。

(五)学位论文答辩工作(5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请,5月20日-5月27日完成答辩,请秘书老师们在5月19日前完成专家确认信息)。

各类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该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博导;校外专家至少2位,且不少于1位博导,提倡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两方面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中至少1位来自校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4.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办法执行。

5. 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3天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6. 各学院、学位点在研究生答辩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学院备案,兵团学位办将组织抽查。

7. 答辩决议在答辩当天填写,不能涂改

(六)认真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各秘书组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会议前两天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时间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务必提醒研究生接到本通知后,到2024欧洲杯平台官网上下载最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相关材料下载链接地址如下:

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


相关表格,请参照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http://yaoxy.shzu.edu.cn/2022/0216/c1204a165923/page.htm

2.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批材料(需要学生填写)http://yjsh.shzu.edu.cn/2020/0924/c9081a148273/page.htm

3.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审批材料(需要学生填写)http://yjsh.shzu.edu.cn/2021/0624/c9081a159312/page.htm

4.申请学位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执行《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与写作规范》 http://yjsh.shzu.edu.cn/2021/0315/c9076a154304/page.htm,且均须 通过“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机器人-论无忧”系统的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


5.答辩需要提交材料(提前5天交材料及线上申请):

5.1 秘书需要完成的:

(1)海报(提前5天上公示、线下张贴)。

模板:

(2)答辩时间安排表(提前5天提交给研办):

下载网址:

(3)答辩资格审查(每位专家1份):

(4)

(5)

(6)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a3平开打印):

5.2 研究生需要完成的是(提前3天提交):

(1)毕业论文纸质版(线下专家 1份)、电子版(线上专家),提前3天送至专家手上;

(2)

(3)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骑马装订,注意日期除了答辩日期外,其他日期先不要填写,导师签字后,现场需要答辩委员会签字)

(4)修改意见查存表(别忘了写上学号)

各学院须指导正确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以上材料不得涂改,材料填写须符合时间逻辑,材料前面的签署时间不得晚于后面的签署时间

5.3 答辩相关的学校文件(请秘书注意查阅)


四、时间安排

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石河子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联系人:沈蕾  常权威    联系电话:0993-2057980

  

附件:石河子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石河子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一、2022年上半年日程安排表


序号

事宜

3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6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备注

药学院

1

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28日-4月8日前

学院组织

3月10日前,个别不通过的,4月2日前。

2

学位论文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4月10日前

按学校检测文件要求组织

4月5日12:00收集论文

4月8日12:00前个别研究生的查重

3

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

4月11日-4月15日

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填写答辩前审批材料

4月11日,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提交;4月12-13日系统审核。

4

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报并送审

*

4月16日-4月22日

学院完成送审论文提交,学校完成送审

4月14日12:00前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版

5

完成论文平台匿名送审,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

*

4月23日-5月20日

学院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组织安排答辩专家

8月15日/10月20日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

8月16日/10月21日前12:00前答辩专家信息,上传至系统

6

学位论文答辩

*

5月21日-5月27日

学院做好指导,如实正确的填写答辩相关材料

5月18日,答辩材料的填写指导(班会及秘书工作委员会)

7

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6月2日前

管理系统研究生上传终版论文,授予数据核对(学位上报信息),学院完成审核

5月30日,答辩后毕业论文修改终版提交,进行查重等。

8

召开学院分委员会

3月10日前

6月3日前

学院完成系统学位申请审核

 

9

召开校评定委员会

3月20日前

6月10日前

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审核

6月6日-6月8日,答辩后材料的提交完毕。

   *备注:3月份仅针对已通过答辩,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进行学位申请。

  

二、2022年下半年日程安排表


序号

事宜

9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12月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备注

药学院

1

学位论文预答辩

7月1日-7月15日

9月1日-9月15日

学院组织

7月6日/9月5日前,个别不通过的,7月15日/9月15日前。

2

学位论文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7月16日前

9月16日前

按学校检测文件要求组织

7月10日/9月10日12:00前收集论文;

7月13日/9月13日12:00前个别研究生的查重。

3

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7月17日-7月19日

9月17日-9月20日

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填写答辩前审批材料

7月11日/9月8日,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提交;7月17-18日/8月17-18日系统审核。

4

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报并送审

7月20日-7月22日

9月21日-9月24日

学院完成送审论文提交,学校完成送审

7月20日/9月21日12:00前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版

5

完成论文平台匿名送审,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

7月23日-8月20日

9月25日-10月24日

学院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组织安排答辩专家

8月15日/10月20日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

8月16日/10月21日前12:00前答辩专家信息,上传至系统

6

学位论文答辩

8月21日-8月25日

10月25日-11月1日

学院做好指导,如实正确的填写答辩相关材料

8月18日/10月21日,答辩材料的填写指导(班会及秘书工作委员会)

7

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8月30前

11月10日前

管理系统研究生上传终版论文,授予数据核对(学位上报信息),学院完成审核

8月28日/11月8日12:00前,答辩后毕业论文修改终版提交,进行查重等。

8

召开学院分委员会

9月5日前

11月15日前

学院完成系统学位申请审核

 

9

召开校评定委员会

9月15日前

11月25日前

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审核

9月6日-9日/11月21-23日,答辩后材料的提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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