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河子大学药学院研究生2021年上半年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药学院

发布时间:

2021-03-08

浏览量:

1577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工作2021年3月20日开始启动,一般应在论文送审前完成,最迟要在答辩前完成。对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学院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对相关成果证明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在3月31日-4月1日前完成,线上陆续完成)

纸质版材料信息如下:

1.研究生持《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线上申请);

2.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封皮上须由导师签字及签署“同意学位申请”、“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意见。)

封皮复印一份,原件带来审核后取回。

3.学位论文初稿(预答辩修改之后)一份(封皮上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

4.成绩单(是否完成学业计划)

5.发表文章(论文/收录报告原件、复印件,接收证明及缴费证明(无费用的请在接收证明中体现或者能证明是免费的杂志。)

6.学术活动完成情况;

7.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证明  在缴费系统里面显示无欠费的截图即可);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根据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学院应尽快组织完成2021年上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论文评阅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学院预答辩在3月28日前完成。学生根据预答辩老师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论文)

预答辩需要完成材料:

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后交给答辩组秘书完成意见及签字部分。

下载网址:

2.预答辩时间安排表(提前3天提交给研办):把答辩时间安排表样表修改为预答辩时间安排表样表(xx年xx组),

下载网址:

3.预答辩专家信息收集表:

4.预答辩专家评审学生明细:

5.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表(a3平开打印):

三、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

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4月5日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时间截止至4月28日。

4月2日,送审前查重,基本上每人只有1次机会,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做好准备),请同学们将毕业论文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以课题组发送给班长,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50832427@qq.com。提交研办时间:4月2日16:00.

4月2日-4月6日,根据查重全文对照版本修改论文,送审3个专家,评审不过容易延期,请同学们重视。

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全部由研究生处学位办统一平台送审评阅。

4月8日前,论文送审),提交材料:

1.毕业论文命名(word或者pdf 注意排版)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硕士匿名评审论文信息汇总表命名为“硕士匿名评审论文信息汇总表(药学院2021)-学号-姓名”

提交研办时间:4月2日16:00.以课题组发送给班长,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50832427@qq.com。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以通过资格审查名单为依据,2021年上半年对先后通过学位论文查重、评审和答辩的申请学位人员进行学位审核与授予。各院研究生秘书在答辩前7日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6月15日,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6月5日。

(6月3日,进行学院分委员会),6月1日将所有答辩后的材料进行提交:

1.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上报材料的通知》中材料进行提交,网址:


2.投票表:由系统生成。

3.答辩前后需要提交或者网上提交材料的一览表

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1日之前,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返回情况分期分批组织答辩。确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视频答辩,学院报研究生处备案。

(5月25日前完成毕业答辩),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答辩的海报及新闻:

2.答辩时间安排表(提前7天提交给研办):

下载网址:

3.答辩资格审查(每位专家1份):

4.答辩专家信息收集表:

5.答辩专家评审学生明细:

6.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a3平开打印):

7.修改意见查存表

五、其他事宜

    1.今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将按往年时间节点在2021年11月-12月正常开展,具体见学校下半年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3.相关文件:《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石河子大学关于在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查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规定》《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修订)》《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预答辩的有关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修订)》《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修订)》《石河子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以上文件详见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手册(2020年版))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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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河子大学药学院研究生2021年上半年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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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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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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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工作2021年3月20日开始启动,一般应在论文送审前完成,最迟要在答辩前完成。对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学院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对相关成果证明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在3月31日-4月1日前完成,线上陆续完成)

纸质版材料信息如下:

1.研究生持《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线上申请);

2.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封皮上须由导师签字及签署“同意学位申请”、“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意见。)

封皮复印一份,原件带来审核后取回。

3.学位论文初稿(预答辩修改之后)一份(封皮上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

4.成绩单(是否完成学业计划)

5.发表文章(论文/收录报告原件、复印件,接收证明及缴费证明(无费用的请在接收证明中体现或者能证明是免费的杂志。)

6.学术活动完成情况;

7.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证明  在缴费系统里面显示无欠费的截图即可);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根据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学院应尽快组织完成2021年上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论文评阅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学院预答辩在3月28日前完成。学生根据预答辩老师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论文)

预答辩需要完成材料:

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后交给答辩组秘书完成意见及签字部分。

下载网址:

2.预答辩时间安排表(提前3天提交给研办):把答辩时间安排表样表修改为预答辩时间安排表样表(xx年xx组),

下载网址:

3.预答辩专家信息收集表:

4.预答辩专家评审学生明细:

5.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表(a3平开打印):

三、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

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4月5日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时间截止至4月28日。

4月2日,送审前查重,基本上每人只有1次机会,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做好准备),请同学们将毕业论文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以课题组发送给班长,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50832427@qq.com。提交研办时间:4月2日16:00.

4月2日-4月6日,根据查重全文对照版本修改论文,送审3个专家,评审不过容易延期,请同学们重视。

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全部由研究生处学位办统一平台送审评阅。

4月8日前,论文送审),提交材料:

1.毕业论文命名(word或者pdf 注意排版)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硕士匿名评审论文信息汇总表命名为“硕士匿名评审论文信息汇总表(药学院2021)-学号-姓名”

提交研办时间:4月2日16:00.以课题组发送给班长,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50832427@qq.com。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以通过资格审查名单为依据,2021年上半年对先后通过学位论文查重、评审和答辩的申请学位人员进行学位审核与授予。各院研究生秘书在答辩前7日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6月15日,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6月5日。

(6月3日,进行学院分委员会),6月1日将所有答辩后的材料进行提交:

1.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上报材料的通知》中材料进行提交,网址:


2.投票表:由系统生成。

3.答辩前后需要提交或者网上提交材料的一览表

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1日之前,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返回情况分期分批组织答辩。确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视频答辩,学院报研究生处备案。

(5月25日前完成毕业答辩),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答辩的海报及新闻:

2.答辩时间安排表(提前7天提交给研办):

下载网址:

3.答辩资格审查(每位专家1份):

4.答辩专家信息收集表:

5.答辩专家评审学生明细:

6.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a3平开打印):

7.修改意见查存表

五、其他事宜

    1.今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将按往年时间节点在2021年11月-12月正常开展,具体见学校下半年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3.相关文件:《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石河子大学关于在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查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规定》《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修订)》《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预答辩的有关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修订)》《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修订)》《石河子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以上文件详见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手册(2020年版))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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