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自愿申请、材料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认为学院以下同学符合2021年推免生申请条件,经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的选拔,按学业综合成绩=学业成绩(70%) 科研成果得分(20%) 综合表现得分(10%)的计算方式,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专业推免成绩排名如下:
根据学院名额,药学取前11名、中药学取前5名、制药工程取前2名获得推荐资格,如有同学放弃此推荐资格(请于2020年10月3日13:00前反馈),学院按专业依次推荐。
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本校的,预计10月12日左右进行复试,静候通知。
特此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2日-10月4日,请监督。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10月4日上午13:00前向研办或学办反馈信息。
(1)石河子大学药学院研办:09932055002;13899526195
(2)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办:09932057162;18699313373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研办
2020年10月2日